第(2/3)页 可惜! 这依旧不能当做证据! 2011.7.24! 今天收获不大!但我总结出来个重要情况,就是要获得有价值信息必须升职,以我现在职位无法有快速进展。 2011.7.25! 好消息:由于公司规模扩大新招收大量人员,升职空间很大。 坏消息:李浩、张弛明确表示要升职必须背刑法,说刑法才是根本。 不就是背刑法吗? 为升职!我背! 2011.7.26! 今日无事:背刑法! 2011.7.27! 今日无事:背刑法! .... .... 2011.8.6! 啊!!!!刑法好难背,为啥会有那么多条,并且每条都如此繁琐。 不行!老子不背了,换个升职办法, 2011.8.9! 今日无事:背刑法!!! .... .... 看着日记上记载大量信息冯招都有点挠头,然后拿起笔书写: 【2011.8.20】 【我发现个机会:有个新加入黑龙人员在暗中倒卖公司资料,好像是资产证明什么的?我决定举报他!这种背叛行为任何社会团体都不会容忍,大概率会动用家法,到时候我就能抓到一些证据,对!就这么办!】 啪! 合上笔记本,他小心翼翼把他藏起来关上厨柜门回到卧室,虽然他认为明天计划有很大可行性,但他并不打算把希望全寄托在此身上,就算黑龙真对其动用家法只要不死人对黑龙这样大集团无法一击致命,他前来搜查证据而不是制造证据,他这个暗钉要继续钉在黑龙里不能轻易离开。 因此。 明天他只探探虚实,他的根本依旧要升职接触黑龙核心秘密。 他拿起桌上大红书籍: 【刑法】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