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0章-《定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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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昌三年九月,昭义镇将反叛,朝廷兵攻打,同时收捕昭义在京留后院押衙僵孙,其人走脱,传言已剃头。两街功德使进而搜查城中僧人,并演变为对公案无名僧、近住寺僧和新裹头僧的清洗活动。

    会昌四年三月,敕下不许供奉佛牙,五台山、泗州普光王寺、终南山五台、凤翔府法门寺藏有佛指节的寺庙,禁止置供巡礼。进而打击佛教的宗教圣地,造成四处灵境绝人往来,无人送供的局面。

    会昌四年武宗诞日,不再请僧人入宫。

    圆仁记载,“功德使帖诸寺,准敕不许僧尼街里行犯钟声,及向别寺宿经一夜者,科违敕罪。从前不准午后出寺,今不许犯钟声。“

    官府不仅干扰寺庙的日常活动,还意图阻断寺庙间的人员流动和联系。

    会昌四年七月或闰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山房兰若、普通佛堂、义井村邑等未满二百间、不入寺额者,其僧尼等尽勒还俗。京城坊内佛堂三百余所,以及佛像、经楼等并除磬尽。诸道天下佛堂院等,尊胜石幢、僧墓塔等,皆令拆毁。

    会昌四年十月,敕令拆天下小寺,经佛搬入大寺,钟送道士观。被拆寺不依戒行的僧尼、年少有戒行的僧尼,尽令还俗,递归本贯。

    仍存年老有戒行的僧尼,许配大寺,京城就拆毁了三十三座小寺。这条敕令目的尤为明显,年少还俗就是为了与寺庙抢夺劳动力,至于年老许配大寺,则是为了避免遣返老僧后增加地方的压力,把老僧的供养压力转移到大寺身上。

    会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又令勘检所有寺院及其所属僧尼、奴婢、财产之数。

    会昌五年四月,下敕灭佛,规定西京长安只能保留4座寺庙,每寺留僧1o人,东京洛阳留2寺,其余节度使的治州共34州留1寺,其他刺史所在州不得留寺。其他寺庙全部摧毁,僧尼皆令还俗,所有废寺铜铸的佛像、钟磬全部销熔铸钱,铁铸的交本州销铸为农具。

    另外还敕令”外国等,若无伺部牒者,亦勒令还俗,递归本国者。”

    会昌五年五月十四日,日本僧侣圆仁假装还俗,离开长安,在前往海岸一路中,留下了关于各地毁佛状况的详细笔记。

    会昌五年八月,对毁佛规模进行了统计,“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会昌六年,武宗驾崩,毁佛停止,宣宗继位后重新鼓励佛教展。

    根据《旧唐书?武宗纪》载:会昌五年夏四月,“敕祠部奏括检天下寺及僧尼人数,大凡寺四千六百,兰若四万,僧尼二十六万五百”。同年八月壬午,诏告天下,“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这两个数据被认为是可靠的毁佛规模统计,与李德裕和杜牧对毁佛规模描述相符。

    会昌毁佛之所以被称为毁佛而不是灭佛是因为在会昌二年到会昌五年的毁佛过程中,佛教并没有被完全灭绝,而是在政策上有意识对佛教进行了小部分保留。从上述毁佛过程中可以看到,会昌毁佛是渐进的,有计划地逐步推行的

    “秋七月庚子,敕并省天下佛寺。中书门下条疏闻奏:“据令式,诸上州国忌日官吏行香于寺,其上州望各留寺一所.有列圣尊容,便令移于寺内;其下州寺并废。其上都、东都两街请留十寺,寺僧十人。”敕日:“上州合留寺,工作精妙者留之;如破落,亦宜废毁。其合行香日,官吏宜于道观。其上都、下都每街留寺两所,寺留憎三十人。上都左街留慈恩、荐福,右街留西明、庄严。”

    另外由于当时河朔三镇处于节度使控制下,中央政令难以到达。

    《入唐求法巡礼行纪》中提到“唯黄河已北,镇、幽、魏、潞等四节度,元来敬重佛法,不毁拆佛寺,不条流僧尼,佛法之事,一切不动之,频有敕使勘罚,云:'天子自来毁拆焚烧,即可然矣,臣等不能作此事也。'“

    另有潭州僧前往太原地区搜寻经书的记录,这都证明了在黄河以北地区毁佛运动推行的不力,佛教在这一地区存蓄了力量,为宣宗时代的复兴作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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